日 期:2011年4月25日
采购编号:0701-104150200286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核心服务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
一、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核心服务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内容:
包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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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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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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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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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控制金额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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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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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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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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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机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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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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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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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包接受
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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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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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盘阵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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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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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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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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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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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6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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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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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终指定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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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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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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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62.3113万元。
四、 对合格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6)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五、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六、 采购代理机构:
(1) 名 称: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100055)
(3) 联系人姓名:陈 颖、杨启东
(4) 电 话: 010-63348611、63348272
(5) 传 真: 010-63373520
七、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八、 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5月2日。
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报名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