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期:2014年4月29日
招标编号:0701-144050180122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就“广西金融广场窗帘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该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名称:广西金融广场窗帘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项目
二、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广西金融广场窗帘项目的深化设计、货物采购及安装,包括清单及设计图纸中全部内容,含窗帘、窗帘盒及轨道的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指导、质量保修服务等。
2、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项目现场
3、计划工期:17个月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项目为单位。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 500 万以上。投标人必须为窗帘设备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方式。
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3年应成功完成过2个电动遮阳窗帘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投标文件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4、本项目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在近3年作为项目经理成功主持过2个电动遮阳窗帘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4月29日起至2014年5月4日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厅。(电话:010-63348310,联系人:杜庆)。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 (邮购另加50元邮费),现金、电汇或支票均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的扫描件,传真或邮件均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以前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时间及地址:兹定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开标,开标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总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七、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广西省南宁市锦春路20号
八、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
邮 编:10005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10653
电 话:0086-10-63348275,63348407
传 真:0086-10-63348274
联系人:仇丽萍、刘铁
邮箱:qiuliping@itc.genertec.com.cn;liutie@citc.genertec.com.cn
汇款请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